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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26
北京自贸区进一步松绑外商投资认证机构审批条件。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称,在自贸区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无需再提供“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的相应证明。据统计,北京地区现有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24家,其中外资认证机构19家。此次新政的推出将一改以往外资认证机构在自贸区成立分公司繁复的审批手续和限制条件,给予外资认证机构更加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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